关于时事的一些反思

2012-02-25

今天看新闻,《十七岁少女因拒绝“官二代”求爱被烧伤毁容》。刚看完标题,我有些愤怒了,心想:“这个官二代到底有多硬的后台,胆敢如此猖狂!”于是,我抱着一种对弱者的同情而继续读着文章,因为我想看一下伤者现在情况怎么样了,也想见识一下衙内的后台到底有多硬。等读完文章后,我却觉得有些哭笑不得了——原来所谓“官二代”的父母只不过是合肥市审计局的主任和市规划局的干部。

市级局机关的部门主任,论级别,也就是科级或者副处级干部吧。如果在一个省会城市中,科级干部的子女都算是“官二代”的话,那“官二代”未免也太多了吧?确实,审计机关不同于别的行政机关,手中掌握着其他机关的生杀大权,权力更大;更何况,对于我们屁民来说,芝麻绿豆大的官也是官,也能够让我们打几个哆嗦。

但是,从这种仇富仇官的现象中,我感到了些许惶恐和不安。从“李案”开始,仇官的苗头骤然窜起;到“药案”,这种状况更是达到了顶峰。“药案”中,小药被某些人描绘成了一个比“官二代”更牛的角色——“军二代”,仿佛后台硬地让人难以想象。此时,民和官之间似乎也已经到了水火不能相容的状态了。为了缓解这种紧张的局面,或者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吧,小药被明正典刑。这种结果,不可谓不大快人心。但是“药案”过后,我开始怀疑我们是不是被某些人牵着鼻子给愚弄了呢?我们的同情心是不是被人给利用了呢?

“药案”了结后,我们对小药的父母也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,原来老药并不是什么军头。所谓的“军二代”,只不过是某些人为了制造舆论压力而使用的借口罢了。药八刀残杀无辜路人,不可谓不残忍狠毒;明正典刑,实属罪有应得。但这种通过挑起官民对立以求解决矛盾的做法,我认为其心可诛。虽然这种做法简单而快速有效,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,但是从长远来看,这种做法可谓是贻害无穷。

有人或许会说,在 美国 ,凡是涉军的官司都不容易赢;更何况,自己是普普通通的小屁民,人家家境和门庭都远高于自己,不出此下策,恐怕官司难赢,罪犯也难以伏法。从现实情况来讲, 美国 当前确实很大程度上存在这种情况。而这种状况,毫无疑问来自于 美国 的司法易受其他因素干扰。这种情形也不是不能解决的,比如司法INDEPENDENT。但是在 美国 ,司法 INDEPENDENT 是不能谈的。言归正传,假如每个受害人都采用这种维权方式的话,我们到底是在解决矛盾还是在制造矛盾呢?我们不能换一种方式维权吗?难道真的已经到了山穷水、尽走投无路而非出此下策不可的程度了吗?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深思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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